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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跨境破产协作的难点与对策

  • 责任编辑:新商业 来源: 中国商业期刊 2025-07-15 09:57:43
  •   文/蒋宗璟 河南仟问律师事务所

      在全球经济深度融合的当下,企业跨境经营早已是常见模式。但跨境破产案件就像暗藏的礁石,常常阻碍跨境经济的平稳发展,管辖权冲突、法律适用分歧等问题频频出现。新发展理念为突破这一困局指明了方向,当下亟须通过完善立法、加强交流、搭建平台等举措来解决。

      跨境破产的司法协作困境

      管辖权冲突难题。不同国家依照属地、属人等多样管辖原理,对跨境破产案件管辖权的界定表现出不同反应。例如在“舜天海运案”中,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并审理了舜天海运的破产案件,随后向新加坡申请承认和协助,新加坡高等法院经审理后确认南京中级人民法院对舜天海运的破产程序符合外国法律。这表明不同法域对管辖权的认定存在差异。企业主要营业地所属国与注册地所属国按照自身管辖规则,皆主张对同一破产案件享有管辖权。这类冲突不仅造成司法资源的浪费,还会延迟案件处理进程,无法及时保障债权人利益。从新发展理念这一角度出发,协调管辖权冲突乃是实现跨境破产司法协作发展的关键要点,倘若管辖权出现混乱,跨境破产案件无法做到高效、公平地处理,对营造开放、协调的跨境经济环境不利。

      法律适用分歧。各国破产法律在破产程序启动、债权人权益分配、企业重整规则等方面存在巨大差异,像一些国家侧重保护债权人利益,在资产分配上优先满足债权人诉求;而部分国家更注重企业存续价值,倾向于支持企业重整。当跨境破产案件发生,究竟适用哪国法律成为难题。这一法律适用分歧,让跨境破产案件处理缺乏统一标准,处理结果难以预测,增加了企业跨境经营风险。结合新发展理念来看,统一法律适用标准是创新跨境破产司法协作模式的重要内容。

      信息交互阻碍。不同国家司法系统的独立性相对较强,信息传递渠道欠通畅,欠缺统一的信息共享平台,关于企业资产、债务等关键资讯,开展跨境传递时易产生延误、失真现象;各国司法机关之间的沟通机制存在缺陷,难以马上就案件进展与问题进行交流,导致跨境破产案件处理当中的各方无法精准、全面地把控信息,损害决策的科学性与公正性。依照新发展理念,构建高效的信息交互平台,可以实现跨境破产案件信息的互通共享,提升司法协作的效率,助推跨境破产司法协作步入更高水平阶段。

      构建跨境破产的司法协作机制

      管辖权协调机制。各国宜积极开展合作,共同探求契合企业跨境发展需求的举措。从跨境企业的角度看,经营布局往往分布在多个国家及地区,其资产、业务和人员的分布十分广泛,当陷入破产困境的时候,若管辖权的界定存在模糊,不同国家的司法机关同时介入此事,企业会陷入一团乱麻的状态,资产处置杂乱无章,业务被迫停歇,员工心神不安。为规避此类状况出现,各国可依照企业实际运营特征改进管辖权判定标准,首要考量企业日常运营指挥中心所在地域,即企业战略决策的实际源头。凭借多维度综合界定,让管辖权归属更贴近企业实际情况。各国司法机关可开启快速响应的管辖权争议处理途径,若出现管辖相关分歧时,能迅速依托专门的线上线下协同平台,就企业实际情形进行探讨,以追求企业利益最大化与高效实施破产程序为导向,达成统一判定。如“嘉能可国际有限公司”跨境破产的处理中,依据企业实际运营特征多维度综合界定管辖权,避免了管辖权冲突,高效推进破产程序,保障了相关方利益。

      法律适用统一机制。跨国企业在跨境经营中,破产事件常常暴露出因法律差异引发的矛盾。比如资产清算时,各国法律对本地债权人的保护力度不同,有的国家更注重维护企业整体债务平衡;而在企业重整阶段,不同国家的重组条件和程序也存在差异。各国要团结应对跨国困境,针对跨境企业破产的关键问题,对各国法律进行规范化、系统化编排,提炼共同规则,确立跨境破产案件适用的法律指导架构。运用大数据与人工智能技术构建智能化法律适用查询平台,简化企业和司法人员查找法律条文及释义的烦琐手续。

      信息共享构建机制。跨境企业在破产时,资产分散于全球各地,债权人也来自不同国家,若信息无法及时、准确传递,各方将难以有效参与破产程序。为解决这一难题,各国应合力打造一体化的跨境破产信息共享枢纽,运用先进的云计算与加密通信技术,确保企业财务报表、债权债务清单等关键信息能够实时共享。同时,为企业设立专属信息通道,企业可自主更新经营状况、业务调整计划等信息,便于各方及时了解企业动态。

      跨境破产的司法协作实施路径

      完善立法推进协作。跨境企业破产遭遇不同国家法律衔接的棘手困境,不利于企业破产程序高效实施。各国应聚焦跨境企业破产实际困境开展立法完善工作,推出专门的跨境破产企业保护法规,明确企业在破产程序里的核心权益要点,如稳固关键业务的运营权,防止因破产程序冲击造成企业核心业务瞬间瓦解。负责人把跨境企业资产处置规则细化,保证资产实现有序清算和合理分配,守护债权人及企业相关方的利益。同时,完善相关立法,为跨境企业破产搭建清晰、协调的法律架构,降低法律模糊所引发的争议与阻碍,帮助跨境经济资源在破产程序之际合理流动及重新配置。

      强化国际司法交流。司法机构与企业应立足于开放发展的核心信念,增加互动合作的机会,比如策划跨境破产研讨盛会,邀请全球司法界及跨国企业代表共聚一堂,汇聚跨境破产案例中的“智慧火花”。企业应勇敢地揭开其司法困境的面纱,搭建国际司法互助的桥梁。那些身处异域且深陷破产等法律漩涡的企业应主动申请司法援助,获得法律上的庇护,相关国家的司法机构可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提供法律指导。此举不仅能帮助企业克服破产难关,还能让各国司法机构对企业运营模式的理解更为全面,精简司法协作程序。

      搭建信息协作平台。遵循共享发展的原则,各国应携手共建跨境企业破产信息平台,以区块链技术为坚实保障,构建坚固的信息存储与传输网络,实时对接跨境企业的财务与债务关键信息。企业可在平台上自由填报端口,以便即时分享经营策略的调整与资产变动资讯,确保各方能够同步获得企业变动信息。重要的是,信息协作平台创设智能分析系统,能够过滤、整合并研究海量数据,为向司法决策与企业破产应对策略输送数据支持。

      跨境破产案件的处理离不开司法合作的支撑。若要筑牢跨境企业破产的法律基础,就必须消除法律对接障碍,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我们可以拓展国际司法合作的广度和深度,以研讨和援助平台为依托,强化司法机构与企业间的协作,提炼出切实可行的合作机制;搭建基于区块链的信息共享协作框架,确保信息真实且及时传递;通过共同推进多项协作举措,提升跨境破产司法协作效率,保障企业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推动跨境经济在复杂的国际形势中实现稳健、协调、开放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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