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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看中国人如何玩钱

  • 责任编辑:cbmag 2009-05-28 08:00:00
  • 古人商道
    向老祖宗学习:看中国人如何玩钱
    全球金融危机下,一片哀鸿,其实看看历史,古人的金融智慧一点也不逊于当今!
    唐代官场经费靠“捉钱”来解决  现在要来说一下隋唐至五代的信贷情况了。
      唐朝立国,“民为贵”的调子是唱得最高的。那么它究竟是唱高调,还是确实办了实事呢?当然是办了实事。
      古代有史官,有史书,做好做歹都有后面一朝的人给你下定论。皇帝不畏天、不畏鬼神,甚至不畏民意,但总还要考虑后世名声;因此高调只要唱出来,一般都会落实。
      在唐朝,对灾民的赈贷,是完全制度化了的。
      其实从隋文帝开始,政府就建立了一种“义仓”,由政府管理,在每年收获季节动员富户捐出稻谷和麦子,存入义仓。灾年时就发放出来,“赈给”灾民。
      所谓“赈给”,有专家指出,这应该就是无偿提供,跟现代的情况一样了,不需要返还。
      义仓,也就是建在乡间村社的粮仓,所以也称“社仓”。
      到了唐太宗时代,各州县又普遍建立了县级以上的义仓,存粮实行摊派,按每亩土地收取粮食2升,对无地的商人按不同等级收粮,但对贫困户和少数民族不征收。
      遇到灾年,由县级义仓发放救灾粮,并贷给灾民种子,等到秋后偿还。
      后来,义仓粮食改为按户征收,最上等户要出粮5石,以下各等级根据富裕程度递减。
      富人不仅要先富起来,也要比别人多承担义务。这在古代是很朴素的道理,并非政府“仇富”或“绑架富人”。若富户中有恬不知耻的铁公鸡,那就是铁公鸡,那时候也没有自由主义理论可以做掩护。
      唐朝的这个赈灾机制,就是一个以政府为主导、民间做支撑的联合体。赈灾的事,有人出钱,也有人管理了。
      百姓不都是富得流油的商人,因为收成不好而穷困,不是他们的罪过。政府有责任帮助他们,这不是什么恩典,而是职责。
      隋唐五代,民本意识是比较强烈的,在皇帝身上也是一样。比方,百姓日子过得苦,隋文帝就会思考:“我怎么这样无能?”百姓日子过得穷,就会有柴世宗这样的皇帝出来说话。
      显德五年(958年),淮南发生大饥荒,柴世宗下令州县发放赈灾米。有臣下说:“民贫,恐怕无法偿还,如何办?”
      柴世宗就说:“民,吾子也。怎有子倒悬而为父者不救解之?”他质问臣属,怎么就非得让他们还贷呢?
      ——不错,柴世宗只不过是个“封建”皇帝,但他说的不是真理吗?
      我看现代官场大概都缺了一课,那就是鲁迅先生所说的——“我们现在怎样做父亲?”
      当然,唐代也有“歪嘴和尚”,把唐太宗的经给念歪了。到唐玄宗时,义仓的粮食经常被挪做他用。到了该赈灾的时候,却拿不出粮来。老百姓饿得没法,只好去向商人借“倍息”的高利贷。
      唐玄宗也知道了这情况,专门发了圣旨说:“贫民都去借‘倍息’,致使贫者越贫,富者更富。”于是他下令,在各州设立农桑官员,各县要负责审查农民的粮食和种子情况,不够的就要贷给,还规定了赈贷口粮的标准。几年后,他又重新规定了义仓粮的征收办法(见《册府元龟》)。
      玄宗,《长恨歌》里的唐明皇,看来这人也不是心中只装着杨贵妃啊。
      唐朝的好经验,就是政府把慈善事业纳入了自己的职责范围,主动管了起来,发挥了政府和民间两个积极性,而不是将慈善事业向民间一推了之。再一个是动员了全社会的力量,建立赈灾保障体系,使得慈善事业有了强大的实力做后盾。
      在史籍上还记载着,在特殊情况下,唐政府也曾动用过国家粮仓的粮食进行赈济。也有过免除民欠官债的大量记录。
     
    有这样一群奇特的“捉钱”专业户
      前面所讲的唐朝的货币情况,都还没超出我们的常识,而说到这个中国古代最好的王朝,在放贷方面,却就有现代人难以想象的举措了。
      那就是所谓的官营高利贷。
      官营高利贷,最初是出现在隋朝,隋朝时叫“公廨钱”,到了唐朝,把这个制度继承下来,称为“公廨本钱”,凡从事官营高利贷的种种活动,都叫做“捉钱”。古人的形象思维,真是不知比现代人发达多少倍,比起现今常说的“捞钱”来,“捉钱”——是何等虎虎有生气。
      怎么捉钱?当然还是由朝廷发给本钱。
      从唐高祖李渊上台的那一年起,就在京师各部设立了公廨本钱,这就是放贷基金了,每个司都有。由各司出几位“科级秘书”来管理,这些人就号称“捉钱令史”。也有一些六品以下官员的子孙来干这项工作的,则称为“捉钱品子”。
      一般来说,是每个司指定大约9个秘书,每人发给本钱4万到5万文,再由他们将这些钱交给物色好的“中介人”(下面要专门讲到)拿去放债,要求每月收回利息4000文,每年收回利息5万文,相当于月利率8~10分。收上来的利息,就作为京官的料钱(津贴)。
      对那些能按时还本付息的“中介人”,有特别的奖励,只要干满了一定年限,便可参加吏部铨选,授予官职。
      到了唐高宗麟德年间之后,公廨本钱制又从京师推广到各府、州、县。东西南北中,官场是一家,大家都一起来“捉钱”。
      由“捉钱令史”借出去的钱,等于政府是债权人,没有皇帝的免责令,是绝对不能免除债务的。如果借款人死了,由子孙偿还;没有子孙的,由亲戚偿还;连亲戚也没有的,由保人偿还;要是保人也死了或者逃亡了,那也要找到一个人代纳。总之是赖不掉的,不能只在账面上做个“呆坏账处理”就算完事。
      因为这个事情的负面作用很大,唐朝开国重臣褚遂良就曾经激烈反对,他认为中介人只要按时缴还利息就给授官,会导致很多“惯于求利”的人得官,这将严重败坏干部队伍风气。
      迫于道德的压力,唐太宗时曾经两度废罢公廨本钱,但很快又恢复了,因为软道理要服从硬道理——没钱是办不了公的。此后,在玄宗开元年间,又曾罢废全国公廨钱一次,于8年后再次恢复。
      每次恢复后,月利率都有所下调,太宗时就降到了5—6分,玄宗和武宗时最低,仅为4分。不过即便是这样,合年利率也高达48%,其间的油水还是大得惊人。
      “捉钱”看来不是本质工作,只是一个附带的任务,所以月利率下调,大概是为减轻“捉钱”的难度,以免经办的官员除了钱不想别的。
      那么,唐朝后期放债的钱,是不是越来越少了呢?
      不,正好相反。
      初唐时,京师共有70多个司,有捉钱令史600多人。各司的公廨本钱总数在2400贯到3万贯之间。而到了中唐贞元十二年(796),京师68司所置的公廨本钱,总数已达24万多贯,捉钱官的人数也大大增加。
      ——这算是个规律吧。一个王朝,越往后,办公经费的需要量就越大,大概是官员们越来越讲究品味的缘故。  
      从唐高宗永徽年间(650—655年)以后,公廨本钱的运作,就交由“高户”即百姓中的富户来代理。这些富户,就成为官府的放债中介人,被称为“捉钱户”,可免除徭役。
      捉钱户是良莠不齐的,什么鸟都有,有人能按时交回利息,有人则赖账不还。到唐宪宗时,积欠本息的实在太多了,只好免去一些本息。如果借钱的人所付利息已经超过本金10倍的,本利全免。如果付息已达本金5倍的,所欠利息就不再要了。
      做一个捉钱户,还有一个绝大的好处,就是按唐朝法律,捉钱户一旦犯罪,府、县地方官管不着,要由本司的捉钱令史负责追究。这样,有的捉钱户本意就不是要帮官家放债,而是找一棵大树好乘凉,他们连本钱都不要,照样按时交付利息,图的就是一个受保护的身份。
      还有的捉钱户,在公廨钱里加入自己的私钱,一起放债,收来了利息归自己,收不上来,就算官家的呆坏账。还有的商贩富户,主动投靠官衙当“捉钱户”,就是想以“官本”资金为依托,主要目的是私人放债。他们明明放的是私人钱,在讨债的时候却说是官家的钱,对不能及时还钱的欠债人任意欺凌(以上均见《唐会要》)。
      政府也知道这些捉钱户的猫腻,但是衙门里的人头费就全靠这些人来解决,撵走了他们不是要让官们喝凉水?所以也睁眼闭眼的不大管。后来只是规定,捉钱户放债的私人本钱,不得超过官家给的本钱数,超过的部分就要没收。
      唐高宗以后,地方州县和军事单位也都设置了公廨本钱,由典吏(办事员)主持运作。收上来的利钱,作为各级吏员的吃饭钱和各级官员的工资、津贴。到了唐玄宗时,全国州县公廨本钱的总额,已达80万贯至100万贯左右。
      回过头去看这段历史,唐朝政府通过放债来筹集机构人员工资,而不是直接由中央财政拨款,总还算有点良心,知道老百姓的血,不应该抽的太多。而且这办法,也强于朱元璋狠命压低官员工资水准的笨办法。
      虽然官营高利贷也有一些负面效果,在“捉钱户”中会有一些仗势欺人的恶徒,但总比官员人人都肆无忌惮去“捉钱”要好啊。
      
    唐朝法律不许黄世仁抢白毛女
      上面讲的是公家放债的情况,在隋唐,私人放债也非常活跃。各种信用机构也应运而生,在长安的“西市”,还出现了中国最早的金融市场,有了各式各样的信用业务。
      可以说,我国古代的金融业到这时候,才全面成熟,迎来了它的第一个兴盛期。
      这是经济发达使社会生活变得丰富的实例,比起南北朝时和尚一手遮天的情况好多了。
      隋唐放债的人,主体是富商,有专门以放债为业的,家产能累积到千金。与此同时,也有其他的人在干这一行。
      从隋朝起,王公贵族就踊跃加入了放债取利的大军,他们有钱有势,玩得相当大。
      隋文帝有一个儿子杨俊,就是放债的能手。他老爹当了开国皇帝,他想不富都不行,有了钱就想更有钱,于是便“违反制度”,到处放债。这样的主儿,谁敢惹?无论官吏还是百姓,都深受其苦。
      在隋朝,放债叫“出责”、“举债”。而到了唐朝,则叫做“出举”、“举放”、“举债”、“放债”、“放息钱”、“责息钱”等等。借债为何被称作“举”?在词源学上我还真搞不懂。我琢磨着,大概债务就像大石头,借到了手,就像举着个大石头,压得人不舒服。{分页}
      唐朝初期,皇室的公主是最能放债的一批人,其他皇亲国戚也都差不多。他们图的,就是那月息的10分利。到了还钱的期限,还要派家奴去催债,想来是没人敢不还。
      这个带头作用是巨大的,各州县官员都看着眼红,也蠢蠢欲动,都借钱给本部下属,以此牟利。官员们有俸禄,不犯错误的话就是捧着金饭碗,他们为何还要汲汲于放债图利?
      这个,很简单——想往上爬。
      我说一个例子,大家就会明白:一般唐代的节度使(地方军政要员)都是从禁军将领中选拔的,节度使就等于土皇帝,是个特大的肥差,许多禁军将领都眼巴巴地盯着。而当时对任命节度使起决定作用的,是接近权力中枢的高级宦官。
      禁军将领为了能够外放,就要拿钱打点。没有那么多钱怎么办?他们就对富商放高利贷,收取“倍息”,再拿着赚来的钱去贿赂宦官。这就是社会食物链,一个吃一个,个个都有更弱小的可以吃。你只要不是最弱的那个,就总能有办法。
      早在唐玄宗时期,就曾下令禁止这种财迷心窍的官场作风。不过,看样子几十年都没能禁掉。23年后,他又下了更严厉的禁令,规定州县官员放债一匹绢以上的,就要免官,并处财物充公。可是这种纸面上禁令怎能有效?
      这不光是潜规则不可动摇的问题,而是制度决定。
      唐玄宗也好,大唐王朝也好,就好比是一个车身,全靠下面的轮子带着跑。你想,他要是忽然下令让轮子不要再转了,那怎么可能?
      所以“封建社会”里皇帝下的反腐令,我们大可不必当真,那也可能是舆论反应太强烈了,需要略踩一踩刹车而已。没有一个皇帝会像惩治谋反那样惩治腐败,除非他想让自己的车就地趴窝。    
      唐朝的高利贷专业户,也很有政治头脑,他们还盯住了在京师刚被选任的新官员,借钱给他们做打点费和路费,等他们到任后再还。一个新补选的官,两手空空,连赴任的路费都凑不齐,为何到了任上就还得起?此间的猫腻,我不说,大家也都清楚。
      这个陋习到后来越闹越不像话,新官上任的第一件事就是考虑如何“捉钱”,这对干部队伍形象太有影响。到晚唐时,唐武宗干脆做了规定,新选的官员可以互相“环环相保”,先向户部借两个月的津贴,这样不至于欠着一屁股债去上任,总还可以有个清廉的起点。
      当时借债的利率如何?从吐鲁番出土的唐代借贷契约上,可以看出,一般都是月息10分,高的也有月息15分、20分的。
      玄宗时代有官方的规定,民间放债利率不得超过月息4分,官本钱不得超过5分,典当月息也不得超过5分,可是从出土契约看,这个规定,民间并不执行,恐怕只是个官样文章。
      因为有时皇帝会忽然高兴了,对全国百姓开恩,全面“免责”,把公私债务一扫而光。所以,有的放债人还特别在契约上注明,即使碰上皇帝免除债务,这一笔借款也不在免除之列(圣旨对契约关系无效)。
      吐鲁番出土的借贷契约上,还有关于欠债不还的条文,写明如果借方拖期不还钱,那就要以家产抵充。
      唐朝法律,一般是不审理这些民间债务纠纷的,但是有明文规定,当你强收别人的家产抵债时,如果其家产价值超过了你借出的金额,就要以“赃款”论罪。这就是说,黄世仁可以向杨白劳追债,官府对这是不管的,但是你要是把人家女儿抢去抵债,那就是抢夺财产了——道理大致如此。
      唐朝法律还规定“不得回利作本”,也就是不得按复利计算,不能把欠息折算成本金计息,搞“驴打滚”。
      在我少年时,经常看到控诉万恶旧社会的文章,其中经常出现的一个词,就是穷人借的是“驴打滚”的债,最后被债主逼得家破人亡。唐朝为了杜绝“驴打滚”,对放债取息有严格限制。比如,因借方还不上本金,拖延日久,导致付息超过本金一倍的,那就算还完了本金。贷方要是另外再讨要本金,官方不予支持。
      后梁、后唐也延续了这一规定。仁慈的后唐明宗还明确规定:凡是付息超过本金一倍的,就算已经收回本金;付息超过本金两倍的,本、息都不得再讨要,两下里就算清账。
      我说古人在很多地方放强于今人,有人也许要撇嘴。但这个事例起码说明:古人的思维逻辑还是很正常的,不会搞出200元的罚款单最后要交几万元滞纳金的荒诞剧。
      唐朝的政策看起来很人性化,但我也怀疑:民间实际情况怕不会这样温和。因为,凡是官方强调的,在实际上的情况可能就是正好相反。这一点我们在读史时也不要太单纯。
      在《旧唐书》里就记载着,有借款人向富商借了八千贯,逾期三年没还,大概属于恶意欠账。结果富商告了官,官府将借债人收捕,一顿打板子,限期偿还,并警告说还不上就要抵命。
      这也是够厉害的,一面是维护弱势群体利益,一面是维护债权人利益,都是真理,就看你强调哪一面了。谁的钱币在飞?
      对中国古代金融业来说,唐朝就是一场大大的春雨,催生了形形色色的信用方式,也催生出了各种金融机构。除了前面所说的“公廨本钱”之外,还有别的类型。
      这里分别来说一下。  
     
      汇兑  
      这项业务,是从唐代起才开始有的。
      现代银行里,汇兑是最基本的业务之一,但古代早期没有承揽这项业务的机构,所以李白才在诗里写“腰缠十万贯”。那时候用钱,就只能随身带。
      今天有人较真,说:“一贯钱十斤,那么十万贯是多少斤?这么多的铜钱如何缠在腰间?甭说十万贯,十贯钱缠在腰间都行走困难,骑鹤上扬州更无从谈起。”
      呵呵,不错。从李白的浪漫,可以看出现实的尴尬来。
      在古代做一个行商,不大容易,真正的太平盛世还可以,世道稍一不靖,带钱上路就有性命之虞——绿林好汉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冒出来。
      唐代,带钱上路难成了燃眉之急,不过不是因为治安问题,是因为钱币缺乏,有些地方政府立法,不许钱币出境,后来连京师也限制商人运钱出境。这一来,钱只能在局部地区流通,有时候大把钱在手,却办不了事情。
      最后,解决的办法是由京师的商人想出来的。
      举例说明:一个四川商人,在京师卖广柑,赚了十万贯钱,他没法子把这钱带回家,那么,在回乡前,就可以把钱交给剑南道的“驻京办”。这种驻京办,往往有好几个不同系统的,可任意挑选。比如,可以交给各地在京的进奏院,也可以交给各地军政衙门的驻京办。此外,交给民间人士也行,比如在剑南道有联号的京师富商。
      只要你把钱给了他们,就可拿到一个文牒(取钱凭证)。这种文牒,是分成两半的,一半由商人自己持有,另一半由驻京办快递回本道。等他到达了剑南道,再到相关衙门去,经过“合券”手续,就可在当地取出十万贯来。
      这个办法,就叫“飞钱”。
      瞧古人这说法,是何等形象!
      ——你不是能够“捉钱”吗?那我就会“飞钱”。
      飞钱也叫“便换”,跟现代的汇兑毫无二致。所谓“文牒”,就是我国古代最早的汇票。
      那时候的汇兑,不收汇费,你存入十万,到了地方凭汇票就拿走十万,相关衙门分文不取。
      那么,这些衙门难道是慈善机关,要干这种无利可图的买卖?
      不,他们有利可图。
      ——利在哪里?猜一猜吧。
      如果你是银行系统的读者,大概早就看明白了:
      首先,来驻京办飞钱业务的,不可能是一个两个,而是好多。这样,驻京办的手里就总能有一大笔可以支配的活钱。这些钱有走的,也有来的,可以保持一个相当的总量。飞钱对于他们,虽然是过手钱,可是一样可以花、可以放债。驻京办,最需要的不就是钱吗?
      其次是,过去交通不方便,钱能飞,人不能飞。从京师到剑南道,起码得走两三个月。那么这笔钱放在我这儿三个月,我是不会给你利息的。它在我手头期间,我拿去放债,所产生的利息,对不起,那就是我的收益。
      这个业务,并非朝廷批准的,而是各地衙门和民间达成的默契,算是制度创新吧。
      唐宪宗的时候,大概看不惯地方政府在他眼皮底下这么取利,就下令禁止飞钱。
      钱不准飞了,商人就只好囤积起来不用。越不用,流通的货币就越少。货币的总量一少,物价就下跌,到处是百业不振的样子。
      这倒是稳定了市场,不过死也是一种稳定,那有用吗?
      为了拉动内需,几年以后,宪宗只得又开禁,但是肥水不能流入地方政府,他规定商人飞钱要通过中央的财政“三司”(盐铁、户部、度支),每飞1000钱,收手续费100钱。商人立刻大哗:要杀我们你就趁早讲。结果,没有一个去“三司”飞钱的。宪宗没办法,只好又改政策:免费了,你们就尽管来飞吧。
      这个飞钱制度,后来进一步扩大到外地。飞钱的人,也不仅限于商人了,知识分子和官员也有飞钱的。
     
      质库
      唐代的质库(也就是典当业),是由南北朝的质库延续而来,但规模比南北朝的要大得多。南北朝时,人们所用的抵押物,大多是动产;而到了唐朝,不动产多了起来,主要是田地,也有房屋。
      《资治通鉴》里讲到过一则轶事,说是魏征的玄孙因为沦为赤贫,把房屋典当了,无力赎回,平卢节度使李师道心有不忍,便奏请皇上,愿以自己的私财帮助赎回。
      隋唐时期专办抵押贷款的机构,仍叫做“质库”,但不再由寺庙经营,而是独立经营。其法人代表,也转为商人、官吏和皇亲国戚。武则天的女儿太平公主家,就开办了一家规模不小的质库。
      质库是一项有油水的事业,有钱有势的人乐于经营,那是理所当然;但是唐朝对保护弱势群体财产也设定了一条底线。
      当时规定,农民的“口分田”、“永业田”不得典当,因这是农民的保命田。如果典当行违反了规定,官府就要追究。在审理此类案子时,土地要无条件归还本主,而典出去的钱如果收不回来,官府则不管。
      只有那些因为到边地服役、或到外地任官,家中无人守田的,才允许抵押口分田。
      唐朝的统治者,好歹知道土地无条件流转的口子不能开,连保命田都没了,人能干出什么事来,那不是傻瓜都知道?
      一般能典房子典地的,都是或者曾经是大户人家,瘦死的骆驼大于牛。至于贫民去典当的,那基本就是临时换点小钱花一花了。
      当时针对贫民的典质机构,就是专营小额押款的当铺。贫民家里拿得出手的,只有家用的物件,比如衣服、器具之类。在《太平广记》中有一条关于唐朝人的轶闻提到,那时哪怕是睡觉用的木枕,也是可以拿来典当的。
      贵族官僚们办的质库,并非法律允许,但是基本贯穿了整个唐代。“刑不上大夫”,谁能管得了?直到唐武宗统治的最后一年,才有禁令,禁止他们私设质库“与民争利”。可是唐武宗一死,他的政策大多都被废弃了。
      一部中国历史,不允许权贵“捉钱”的皇帝本来就很少,能切实做到这一点的,就更少。  {分页}
      柜坊
      也称做“僦柜”,相当于现代的银行保险箱业务。
      柜坊业务有一个发展、成熟的过程。先是城里的店铺为方便过往商旅,设立了柜坊为客人保管财物。后来柜坊渐渐独立出来,成了专办寄存业务的机构。
      这就有点像储蓄银行了,也有点像现代的信托业。当时把寄存钱财叫做“锁钱”,这非常形象——柜坊里的保险箱叫“僦柜”,钱财放进去以后要锁上。客户在这儿存了东西,要领取一个凭证,还有钥匙。
      那时客户不单是委托保管钱财,还有寄存奴婢或寄存牲畜什么的。可见柜坊决不只是一间小店铺,起码它得有客房、食堂和马圈之类,俨然一个大户人家了。
      比较有意思的是,当时的药店和外国人开的店铺(俗称波斯店)也兼营存钱业务。由柜坊、药店、波斯店代管的钱财,客人可以直接提取,也可以把领取凭证转给他人,作为一种支付。 《太平广记》里,就记录了好几条关于唐代柜坊的事。《太平广记》是宋人编辑的书,收录了从汉朝到宋初的大量野史笔记,虽然都是轶闻,但也可以折射出一些事实。
      有一则是说,过去有两位知识分子——卢生和李生,隐居在太白山,练习道教吐纳导引之术。卢生学成了,先行离山而去,后来遇到李生,见李生潦倒不堪,还背了一屁股债。
      卢生便问:“你所欠官钱多少?”
      李生答:“两万贯。”
      卢生就给了他一根拄杖,说:“拿这个到波斯店里取钱吧,从此可以安心学道,不要再糟蹋自己了。”
      波斯柜坊的店主见了拄杖,大惊,问:“卢二舅拄杖,你何以得之?”他虽然纳闷儿,钱还是如数给了。
      这是柜坊见凭证就给钱的惯例。
      另外,在《太平广记》中还有一条关于唐初名臣尉迟敬德的故事。故事显然是瞎编的,不过却透露了一个事实:很可能在唐代就出现了我国最早的支票——“书帖”。
      书帖的作用,就是存钱人自己不去取钱,而是写好一个书帖,写明付款数额、取款人姓名、出帖人姓名,交给他人,那个人就可以凭书帖在柜坊取到钱。《太平广记》的这个故事说,尉迟敬德在发迹之前是铁匠,曾写过一个书帖,送给一位穷困潦倒的书生,让书生在柜坊中取到了钱。
     
      寄附铺
      也就是寄卖店,既可为商民保管财物,也可代客户出售所寄存的物品。
      唐代传奇《霍小玉传》里面,就提到过这个寄附铺。
      小说中的女一号霍小玉,是长安城的当红名妓,年方十八岁,爱上了知识分子李益,两人山盟海誓,永不相弃。想不到李益被选拔做了官后,扛不住家中长辈的压力,最终还是娶了门当户对的卢氏。
      霍小玉不知内情,在长安望眼欲穿,渐渐地就愁闷出病来,又经常拿钱托亲友探听情郎下落,把手里的钱也花光了,只得将自己的首饰衣物拿到西市寄附铺去寄售。寄附铺能进入传奇小说,可见其当时已经很普及。  
            金银铺
      金银铺的业务,以打造金银器物为主,也兼营器物和金银买卖。当时金银铺比较多,往往集中在一起,形成一个较大的金银市场,名为“金银行”或“金银市”。
      《太平广记》中就提到,唐代在苏州、长安和洛阳,都有金银行。
      在唐代,民间都把金银当成货币来使用,可以流通,且以银为主。《资治通鉴》里多次记载,公私交易无论大宗小宗,都可以用银子支付。这个情况,比两晋南北朝更普遍,估计是铜钱不够用,金银自然就增强了作为货币的地位。
      因此,唐朝的金银铺,不光是从事金银买卖,也从事金银兑换,以钱换金银或金银互换,当然也就兼做金银的成色鉴定业务。注意,这一点和金银器物的买卖不同,这里是把金银作为货币来兑换。在中国历史上,直到出现钱庄之前,货币兑换都是由金银铺来承担的。
      这项业务在现代,都归于商业银行了。可是现代的商业银行很怪,都没有专门的兑换柜台。你找他们去兑换货币,比如用钢镚换纸币、用大票换零钱,营业员都有点不耐烦,好像这并非银行本业,而是替你做好事一样。至于有小商贩或者公交汽车公司用大宗钢镚去换纸币,商业银行居然还可以拒绝。
      这真是如恩格斯所说,任何历史的进步,都是以某种退步为代价的。
     
      期货交易
      在唐代,商民交易中不光有赊买赊卖,还有期货交易。也就是预付全部货款,到期交货。
      在出土的吐鲁番文书里,就有关于期货的契约。比如,张三在龟兹先付给李四40文,说好买草若干,等张三到高昌以后再交货。契约规定,如到期交不出货,李四要归还张三60文,多出的这20文,就是经济损失赔偿。
      后周时期,对赊欠交易有更严格的限定,要求一定要有文字契约,不仅买方署名,而且店主和介绍买卖的中介人——牙人,都要署名,确定好责任顺序。一旦到期,买方不能支付货款,或卖方无货可供,中介方要承担共同偿还的责任。  
      综上所述,凡是传统金融业中的业务,在唐代就都有了,且分工很细、服务很全面——连活人都可以寄存。所以说,唐朝是我国古代金融业的一个爆发期,到此羽翼已渐丰满。
      从唐朝金融业的分工看,古人的服务意识很强。服务工作做得好,人大概就活得不那么焦虑。看唐人的诗赋文章,无论怎么铿锵有力,都能看出其中有一种闲情逸致来。这样的心态,在一个令人焦虑的环境中是不会有的。
      如果服务意识缺失,凡服务机构都以“捉钱”为主,消费者就会有深深的戒备心理和不信任感。这样的生活,是不会有幸福可言的。
      仅以现代社会的一件小事为例,就可知这种“捉钱”思维是如何地无孔不入——我们大家现在都要买房子,不知你注意到没有:办理一个房产证,除了许多税费之外,一个房产证本本的“工本费”,就要收取200大元。
      ——莫非那是纯银打造的?
      所以说,有人愿意选择生活在唐朝,还是有一点点道理的。  
      
    应该向古代金融理论家学习
      把一部金融史看到唐代,我想,再外行的人也开窍了。在中国古代,互相间进行经济博弈的,绝不是地主阶级和农民阶级这两大营垒。这种两分法,实际上是把复杂的历史给简单化了。
      影响至今,无论草根还是精英,大多都还习惯按两大阶层思考问题。
      两分法,简单是简单,但是掩盖了问题的实质,于事无补。
      中国古代史上,若从经济上划分势力,应为四大势力,即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农民(包括地主和自耕农)、商人(工商)。其余的均属依附型群体,构不成经济势力。
      经济上的很多事情,就是这四大势力在角力。看明白这一点,我们读史的很多困惑就会迎刃而解。
      当时的朝廷(中央政府),并非天生就是农民的死对头,更不是什么地主阶级的总代表。它的立场态度,随需要而变化,时而照顾地方,时而照顾农民。中央和地方也并非铁板一块,有时朝廷会因为经济利益而与各州县关系闹得很紧张。
      在经济博弈中,金融、货币永远是朝廷的一个工具。
      朝廷用它来调节自己与民间、与各个阶层的关系,用以达到国家利益的最大化。
      在诸种势力中,朝廷是最强大的一方,经常掌握主动权。不过一旦没把经济杠杆玩好,就会激起全民的愤怒,比如王莽。
      在唐代,有一位官员兼学问家,叫刘秩,是唐初著名史学家刘知几的儿子。他在唐玄宗年代编写了一部历史工具书《政典》,收集了历代政治、经济、文化、制度史料,分门别类地编排,开创了咱们国家此类书籍的先河。
      令人叹服的是,在金融方面,刘秩也很有见地,他学《管子》学得好,学贾谊也学得好,继承和发展了前人的金融学说。
      管子和贾谊都主张禁铜,反对私铸。他们认为:货币是君主之权,可以用来平衡各阶层之间的轻重本末。国家想让哪个阶级的地位变高或变低,通过货币政策就可以办到,反之亦然。所以,君王必须掌握铸币权,货币只能“与之在君,夺之在君,贫之在君,富之在君”。货币的制造、发行、调控等等,都是国家政治权力的运用,并非单纯只是经济上的事儿。
      刘秩完全赞同管子的“轻重论”,认为“国之兴衰实系于是(国家兴衰就在于货币)”。所以,他反对张九龄的“准许私铸”建议,主张国家垄断铸币权。看来这个刘秩,是典型的御用经济学家,但他不掩饰自己。是就是,怎么啦?御用,并不等于就要装疯卖傻。刘秩的观点非常正确,是给统治者出好主意,而不是出馊主意。
      他写了一篇给皇帝的报告,题目是《货泉议》,也就是《说钱》的唐代版啦。里边还真有些真知灼见,特别是阐述了商品经济的特点。
      他说:“物贱则伤农,钱轻则伤贾”。这是说,假如农副产品价格低,不值钱,就会伤害农民;反之通货膨胀,钱贬值,则会伤害商人。
      前一个现象好理解,柑橘西瓜稀烂贱,果农当然要倒霉。而后一个现象,理解起来需要绕个弯子——通货膨胀,为什么商人不高兴?通货膨胀,就是物价飞涨。东西贵了,商人为何不高兴?因为这等于商人已有的货币财富缩了水。
      当然具体情况还要复杂些,不过总体上可以这么看。
      刘秩看清楚了这一点,就主张:“善为国者,观物之贵贱,钱之轻重,且视时而作法敛散,以平物价,以安民心。”
      “视时而作法敛散”的意思,是说要根据情况,制定从紧或从宽的货币政策。要准确判断物价是高是低,钱是在贬值还是升值。多放一点钱出来,还是少放一点钱出来,要看情况。通过多投放货币或者回收一部分货币的办法,把物价平衡好,民心也就安了。
      这就是宏观调控。
      这理论,这实践,都是古已有之的了。{分页}
      刘秩认为,“物重则钱轻”,东西涨价,也就是钱贬值。而钱不值钱的原因,就在于钱太多了。这就要想办法回收一些,钱流通得少,自然也就增值了。反过来也是,钱一少,就“重”,商品则相应地不值钱。如此,农民没有生产积极性,商人也没有做买卖的积极性,这就要求增加货币供应量,让物价适当涨一涨。
      对唐玄宗后期日渐严重的经济衰退问题,刘秩一针见血地指出:经济不繁荣,就是因为通货短少。在他看来,掌握了货币发行权,就是掌握了“轻重之本”。他不理解,国家为什么要把这权力让渡给他人(指私铸)。
      既然说到了一位理论家,那我们就借这个机会,回顾一下古代金融理论史。
      自从春秋末期的单旗先生以来,咱们中国的金融学有过几个流派,各说各的理。单旗先生我们已经介绍过了,他是“金属主义”学派的鼻祖,主张货币要足值,说多重就要有多重,不能玩虚的,玩虚的就是敛百姓之财。
      在他之后,又有“名目主义”学派,说货币的价值那就是个名目,是王权说了算。王者说值多少钱,就是多少钱。货币不过就是个流通手段,“面值”多少,与它本身的价值无关。这一派比较典型的人物,是管子,他说过:“黄金、刀币,民之通货也。”(《管子·轻重篇》)
      继承管子学说的,是西汉的晁错,他看的更透彻,说珠宝金银有什么用?“饥不可食,寒不可衣”。然而大众偏偏就以它们为贵。什么原因呢?是因为皇权使它们贵重。这一派,是历代铸大钱的理论支持者。
      他们的这说法,只是部分真理。货币日益成为独立的流通手段这不假,但币值绝不是王权意志的体现,而是由市场决定的。政府滥发大钱,没有不出乱子的。
      经济学家们经常分成若干派,各执一部分真理,互相搅不清,远在古代就这样。
      再往下,就出现了“实物论”学派。
      这一派,产生于南北朝动荡时期。一些人看多了货币贬值或者货币量不足的乱象,所以提出了取消货币的主张。
      他们认为,货币增值还是贬值,跟货币数量多少无关。那跟什么有关呢?跟市场上商品多少有关。商品多,钱就贬值,商品少,钱就增值。这其实也含有一部分真理。我们改革开放之前,商品很少,那时的钱,确实很“值钱”,100元能顶现在的5000元用。
      南朝宋武帝时,国用不足(国家经费缺乏),有人就建议,说这是因为钱币减少所致,应该搜罗民间铜器,多造五铢钱。
      有一位叫范泰的金融理论家不同意,他说,商品多少,是在贸易中产生的,跟钱币数量没关系。无论商品昨日怎么贵,今日怎么贱,它都是那一个东西,就看生产得多少而已。
      到了宋孝武帝,又出了一个周朗,更是主张干脆“罢钱”得了,用谷帛代替。他说,农桑才是国之本,要重这个本,就应该罢钱。这是历史上有名的“废除货币论”,是激进主义学派。在现代也有过传人,曾经酿成的祸害那就大了,这里不提。
      唐朝实行“两税法”,政府收税要收现钱,结果钱币集中于国库,造成流通中的货币不足,于是又有人重提“实物论”,如陆贽、韩愈等人。不过他们倒不是激进主义者,而是看到农民被盘剥得厉害,所以主张干脆就用实物纳税。
      除了上述几派之外,还有一个就是“数量论”学派。
      数量论的核心观点,就是认为:币值的高低,是由货币数量决定的。当货币贬值时,就要少投放货币;当货币升值时,就应该多投放货币。他们认为,货币的投放量多少,是可以调节物价的。
      西汉前期有一部经济学名著叫《盐铁论》,记录的是一场经济学大争论。其中贾谊就是“数量论”的代表人物。东汉章帝时,因为谷价上涨,政府开销吃紧。有一位张林看的明白,说,现在不但是谷贵,百物皆贵,那是因为钱贱。只要“封钱勿出,如此则钱少,物皆贱矣。”(《晋书·食货志》)说得真是干脆利落。
      刘秩,就是这一派在唐代的代表人物,他不但认为控制货币投放量可以稳定物价,还认为货币价值跟人口的多少也有关。
      他说,钱为什么不明不白地就增值了?东西为什么忽然就卖不起价钱了?是因为人口日益滋生,而铸钱炉不增加,货币量相对减少,流通中的货币不足,当然就会“钱重物轻”。这个货币价值与人口数量有关的理论,真是独具慧眼。
      一批又一批的少年人变为成人,进入就业领域和消费市场,造成货币量不足,百业萧条。这个因素,现在几乎没有人考虑进去。所以说,刘秩的聪明,那真不是一般的。
      这个刘秩,在中国历史上,还是个很罕见的敢为商人说话的理论家。他已经看出,商人的财富就是货币,而且是在流通过程中产生的。这个财富,也应当给以保护。这一点,他和前人——诸如管子、贾谊、桑弘羊的观点很不同。
      自从秦汉以来地主经济成熟后,历史上绝大多数经济学家,都是为农民(包括地主)说话的,他们也不大懂得商业是怎么回事。
      他们习惯于以农为本,以商为末,向来是重农轻商的。
      只有刘秩在历史上第一次次大胆地提出,政府也要考虑“利末”,决不能随随便便就“伤贾”。他很明白:社会是一个有机构成,有农也有商,谁也离不开谁,不能说商人天生有原罪,赚的钱就是一定是黑的。 “重农”固然不错,否则要逼出陈胜吴广来;但是也不能“伤贾”,商人受了无理损害,也要逼出造王莽反的人。所以最好的政策,是“本末俱利”。这真是个堪为宰相师的人。
      他说的这些问题,在现代也同样存在。过去计划经济的实质,就是限制货币流通和商品流通。有人天生就恐惧这两个流通,很怕商人活跃,很怕经济过热。而事实上,经济过热不等于经济失序。
      经济过热,不就是经济快速发展吗?这有什么不好呢?难道在经济发展中,得益的仅仅是商人吗?在经济总体秩序并没紊乱的时候,却老是怕经济过热,这大概是从古代遗传下来的恐商思潮在起作用。
      刘秩早就指出了问题的所在。
      要是我们不在这儿谈钱,大概还不知道唐代有如此思想犀利的人吧?所以,不用远去学希腊罗马,向咱们有头脑的古人学习就行了。 集权的宋朝却出现了“钱币割据”
       来说说明初的富豪沈万三。
      沈万三,真名叫沈富,是湖州南浔(今浙江吴兴县)人。据说,“沈万三”不过是个外号,因为元末明初的时候,人们把拥有巨万家财的大财主都叫“万户”,而沈万三排行老三,所以草民都叫他“沈万三”。
      人民群众确是厉害,连富豪的名字都是他们发明的。
      沈万三原也是个穷人。穷人并不仇富,而是想富,小生产者的地位决定了他们的传统观念就是要发家致富。关于沈万三,江南民间有一个传说,说他的致富是因为心善,救了几只青蛙,青蛙王子就给了他一个聚宝盆,放一个铜钱进去,就能变出一盆铜钱来。沈先生就是这么发财的。
      这个“聚宝盆”传说的意义,很耐人寻味。我想,其意义有二:一是群众认为,富人所以能致富,是因为善良、助人为乐;二是群众认为,财富是靠勤俭持家聚集起来的,而不是靠一夜暴富得来的。这个民间传说,具有东方特色的意识形态。
      沈万三连青蛙这样的“贱命”都要怜惜,有的商人连人死了都一毛不拔,古今商人之间的素质差别就是这么大。据说沈万三为人慷慨仗义,不仅在乡里架桥铺路做善事,还积极资助张士诚、朱元璋起义军,又在明初捐出巨资修南京城墙。群众对他印象不错,仇富的却是皇帝朱元璋。据说朱元璋特别嫉妒沈万三拥有“聚宝盆”,又听说沈万三是财星下凡,“左脚生金、右脚生银”,那就更不能容忍了,将沈万三定为欺君之罪,发配云南,还要杀掉他的五个儿子,以灭其种。
      江南老百姓为沈万三打抱不平,便借“聚宝盆”的传说,为沈万三正名。在很长时间里,聚宝盆都是江南人家的“镇宅之宝”,成了普遍民俗。
      好了,旁枝斜蔓的咱们不多说了,还是回过头去看看,我们印象中古代的“聚宝盆”时代——宋朝,在历史上为我们聚了哪些宝?
      
    好心的皇帝制订了一些坏国策
      对这个宋朝,咱们的老百姓是太熟悉了,这得感谢古代的通俗小说家和戏剧家,岳飞精忠报国、冤死风波亭的事,谁不知道?
      大宋,在咱们印象中,就是个弱国。它的北方,强敌如林,先后有辽、金、西夏、蒙元,哪一个都能欺负它。一个堂堂的中原王朝,国土被人占去一半,两个皇帝被人俘获,首都被迫南迁,分成了“北宋”、“南宋”两大块。
      大家可能还不知道,宋朝不仅弱,而且还贫,是一个史无前例的大穷国。
      真的吗?这就跟咱们印象中的太不一致了。
      有人要奇怪了:宋朝不是很富吗?宋徽宗玩的富贵花样不是最多吗?《清明上河图》画的不是北宋的繁华景象吗?李清照的名篇《永遇乐》写的不是汴京元宵节的盛况吗?
      不错,宋代的小农经济最发达,手工业和商业也超过隋唐五代,科技上就更不用说了。四大发明中,有三大发明是宋代才得到普及应用的,否则就是“七巧板”式的小玩闹。
      ——它们是:火药用于作战,罗盘用于航海,活字版印刷术用于书籍。
      无可否认,宋代的经济确实发达,这算是它的光明面吧。
      不过研究历史不是给皇帝写政绩报告,光拣好的说不行。我们还是撩开一层华丽的面纱,看看里面的败絮究竟有多少?可以这样说,中国的“封建社会”,到宋朝是一个大转折。它既是盛的顶点,也是衰的开始。
      宋朝的中央集权空前厉害,这跟开国皇帝赵匡胤搞的体制改革大有关系。
      历代开国的一两位皇帝,他们的行事作风,他们制定的政策,或多或少都会影响到整整一个朝代,但没有哪一个比宋太祖赵匡胤对本朝历史的影响更大。
      赵匡胤干过许多事,最著名的莫过于“杯酒释兵权”。这之后,军权就被分割成统兵、调兵、后勤三大块,朝廷上唯一能掌握全部军权的,就只有皇帝一人。我们都知道,赵匡胤是通过军事政变上台的开国君主,他把军制这一改,就使他自己成了能这么干的最后一人。
      ——我是野心家不假,但在我之后决不可再出野心家。{分页}
      为防止像晚唐那样出现地方割据,赵匡胤还将天下精兵都集中到首都附近,地方上只留弱兵,封疆大吏也由武将换成文官。这就叫“强干弱枝”,从此地方长官就甭想闹分裂。
      同时他还把财权也都收了上来。朝廷直接派“转运使”到各州,专管财政,地方财政收入除了必要经费之外,全部由转运使调往中央,使地方截留赋税成为不可能。
      过去唐朝的赋税收入,是“三分法”:收上来之后中央要一份,地方截留一份、收税机关留做办公经费一份。而宋朝是中央通通收上去,地方的吃喝用度,由中央再给你拨下来。
      过去是宰相(同平章事、中书省长官)统领群臣,很容易出司马懿。现在不行了,皇帝分了宰相的权,连宰相坐着和皇帝说话的板凳也给撤了。
      当然,赵匡胤对官员也有很温情的一面,曾立下誓碑,发誓“不杀大臣及上书言事者”。他对官员也很优待,高工资养着不说,只要当了官,保准文职三年一升、武职五年一升,不管干得好与坏。一人得道还不算,最开心的是鸡犬也能升天。宋朝对官员实行“荫补”制度,子孙可以沾光做官,就连同宗、亲戚,甚至门客、保健医生,也都可能跟着沾光做官。这下又有人愿意做宋朝人了吧?
      赵匡胤是通过篡权上来的,有王莽的教训在前,所以他注定了是个勤勉谨慎的好皇帝——为洗白自己就得这样做。
      他的生活很朴素,衣食相当简单,对自家人也能加以约束。年轻时他有过流浪的经历,所以对百姓的苦难深有体会,对民生问题相当关注。天下初定,他马上就实行了宽减徭役的政策,与民休息;同时还免除了百姓为军队服务(邮递、运输物资)的劳役。
      在赵匡胤立下的誓碑上,还有重要的一条,就是“不加农田之赋”。这真是一个好皇帝。一个武人出身的人,能为建立一个好国家费这么大心思,也是不容易了。
      可是他所做的改革,也有他所意料不到的副作用——这就是历史的诡异之处了,老天并不酬劳他的这份苦心。黄袍不是加到谁身上,谁就能做得好的。
      秦始皇也是统一意义上的开国之君,他的政策,我们至今还在享用——大一统、郡县制,书同文,还有民族的图腾物长城。
      同样是顶着一个开国皇帝帽子,赵匡胤就差得远了——他把事情做得太过。还是孔子的脑瓜儿犀利:做不到不行,做得太过了也不行。 由于宋朝的权力过分集中在中央,结果地方的力量太弱(兵少,且都是老弱,十人不当一人),不足以拱卫中央,外军一打就能打到了首都。
      赵匡胤搞的军制改革,使得“兵不知将,将不知兵”,这仗还能打好吗?后来大宋成了一个泥足巨人,弱得不堪一击,跟军制改革绝对有关。什么“靖康耻”、“二帝被俘”、“风波亭”,这都是赵匡胤改革失当而结出的苦果。
      在经济上,大宋也很不乐观,基本可以说是一个穷国。
      一个大国,长期处在和平状态,国家不用做什么,靠收税也会富得流油了。那么,大宋的钱到哪儿去了?
      是因为它有著名的“三冗”。什么叫三冗?就是三多、三滥。一是冗兵,二是冗吏,三是冗费。
      先说兵多。据记载,宋朝第二个皇帝宋太宗时,天下之兵仅30万,而到了第三个皇帝宋真宗初年,因西北有边警,兵额猛增至60万。
      这一上去,就再也下不来了。等到大宋建国90年之后,也就是第四个皇帝宋仁宗时,兵额已达到140万。这之后,就经常保持了100万多兵员。
      这些兵,若都能打仗也还没算白养,可他们只能叫做“惰兵”。苏东坡的弟弟苏辙说,待遇越高的兵,越不能打仗。号称精锐的“禁军”,1万人不能当3000人用,可是耗费却相当于3万人。
      当时的大宋境内,到处是兵:漕运拉船的,服工役的,修缮河防的,看守陵寝太庙的,养军马的,疲老而吃白食的,也都是兵。这些兵,每个人都要给口粮、发衣服、发“月钱”,还有各种名目的特支、特赏。再加上驻屯费用,负担之重,够大宋财政喝一壶的。
      再说说官多。宋朝的官制,是历朝历代中最复杂最混乱的。官职叠床架屋,职责不清,有很多官职,都不知道是干什么的。其中各州的观察使、团练使,和名义上的道教场所负责人——各种“宫使”、“观使”,都是白拿钱不用干活的。
      古代的行政较为简单,管理不下乡镇,小吏不在编,官员队伍其实可以很精简。
      可是宋朝做官的途径太多,不光有科举的,还有荫补的、小吏转正的、富人出资买官的、卖粮积极奖给官的、军功授官的——借光的和杂流太多。人人都知道做官好,都拼了命往队伍里面挤,把国家当成了天下最大的奶妈,就敞开了喝吧,哥儿们。
      最后说说费用多。宋朝的官僚体制庞大,官员待遇优厚,这本来就是沉重负担了。可是,当时的官职竟然无定员,随便增加,经费也就没个限制。到宋徽宗时,奸臣蔡京、童贯、梁师成当道,滥官更多,居然有一人兼职10多个的,兼一份职,就领一份俸。
      宋徽宗信奉道教,那个时候连道士都有俸禄。因为给的多,所以高级道士都在外面养了妻子、小妾,锦衣美食,比常人过得还好。这样的特权道士,全国就有2万人之多。
      南宋失了半壁江山,冗官反而比北宋还厉害,军费也比北宋的多。可是养了一群吃财政饭的官员,一点报国意识都没有,一闻边境有警,都相顾失色,听说敌人又不来了,则神色恬然。再加上北方的辽、金,不是大宋的“哥哥”,就是大宋的“伯父”。大宋对邻国交战失利,就要纳贡求和,每年送给人家多少银子和绢,都成为定例。
      宋朝这匹大骆驼,背负的东西太多了,财政上入不敷出,怎么搜刮也是不够用。一年下来收支相抵、国库空空是正常的,赤字几百万缗也不奇怪,有一年赤字甚至达到千万。
      存折上没有一分钱的人是什么人?穷人。那么,表面富丽堂皇的宋朝,就是一个大穷国。
      其实,一个国家百姓多,不要紧。人多纳税就多,可以把国家纳成个富国。可是再富的国,用官员数字一除,也就成了个穷掉底的穷国。
      这道理,宋朝的皇帝就是想不明白。  
      
    宋朝钱币就是一场书法盛宴
      我们言归正传,来讲宋朝的钱。
      宋朝因为赵匡胤尊重文人,所以文化非常繁荣,体现在钱币上,那就是花样繁多。虽然宋代铸造的都是在唐就已定型的通宝钱,但宋钱有它的独特之处,即:种类多、版面多、钱文书法超级漂亮。
      宋钱除了少数几种之外,都是年号钱,换一个年号,就要铸一次钱。宋代的皇帝偏偏就喜欢改年号,仅北宋的9个皇帝,就改了35个年号,其中铸了27种年号钱。另外还有3种非年号钱。
      太祖赵匡胤铸了开国第一种钱,叫“宋元通宝”,非年号钱。不过老百姓又瞎念,有人念成了“宋通元宝”。第二个皇帝宋太宗,在太平兴国年间,铸了“太平通宝”,这是宋代年号钱的开端。这以后,只有宋仁宗铸的“皇宋通宝”和宋徽宗铸的一种“圣宋通宝”不是年号钱以外,其余的就都是年号钱了。
      有了年号钱,后世收藏家就方便多了,一看就知道是那个年代的,不用再去费劲辨认了。
      宋朝不仅正式开创了年号钱,它的创新还有不少,比如“纪年钱”,也就是标注铸造年份的钱。南宋第二个皇帝宋孝宗,在淳熙七年(1180年)铸的“淳熙元宝”,钱背上就铸了一个“柒”字。据考,这是世界货币史上第一个纪年钱。
      这个传统,延续至今。我们现在使用的人民币,从最大面额的100元,到最小面额的1角钱,上面都有发行年份。
      你不妨再把钱包掏出来验证一下,其中10元以上的大票,纪年标注是2003年;1元的多为1999年版,1角和5角的使用时间最长,是1980年版的,比很多读者的年龄还要大。我们现在使用的纸币,易于磨损。从大票的纪年较新来看,说明大票是货币的主角儿,流通比较频繁,所以要常更换新装;而小票用处不大,流通不多,28年前的到今天还能将就用。
      其实我们做人,也要努力做“大票”才对。道理嘛,不言自明。
      宋朝铸钱,是由政府统一的铸币机关操作,这些铸币厂就叫做“钱监”,分布在不同地区,各有专名,如“河南府阜财监”、“鄂州宝泉监”等。到了南宋末年,又改纪年钱为“纪监钱”,也就是铸上钱监的地名或者监名。如宋宁宗铸“嘉定一宝”铁钱,背文就是钱监名,比如“汉”字,就代表是汉阳监铸造的。这也是一大特色。
      宋朝的年号钱,也不是一个年号出一种这么简单。同一种年号钱,因为钱文的书体的不同,细分种类也很多。仅宋神宗的熙宁、元丰两种年号钱,版面就有100多种,钱文有篆、隶、真、行、草等不同字体,大多都是名家手迹。所以宋钱的钱文,看上去特别爽。
      宋朝的皇帝书法好,所以也有皇帝亲自写钱文的,叫做“御书钱”。宋太宗所写的“淳化元宝”、宋徽宗所写的“崇宁通宝”、“大观通宝”,就是例子。
      历代铸币的钱文,书法好的相当不少,但是给人印象最深的,莫过于宋徽宗的“瘦金体”。
      宋徽宗治国安邦无能,与儿子钦宗一起为金兵俘虏,留下千古之耻,但他对琴棋书画无不精通,尤其是自创的书法“瘦金体”,别具一功。用毛笔写汉字,大概顶数方孔圆钱的钱文最难运笔。在极为有限的外圆内方空间内,要把四个字安排有致,还要把书法的神韵酣畅淋漓地表现出来,那得有绝顶的功夫才行。看宋徽宗的运笔落墨,却毫无滞碍,如天马行空——这才是货真价实的“铁画银钩”。
      这哪里是钱?就在当年也算是上等艺术品。自宋太宗亲笔题写钱文之后,北宋几代皇帝都争相效仿,就想流芳百世。据说,待到宋徽宗的钱文一出,后世皇帝都自愧不如:自己这一笔臭字怎么拿得出手?于是,再无一个皇帝敢厚着脸皮题写钱文了。这个“徽宗钱”,就成了御书钱中的绝唱。
      哪位要是有心想收藏一枚,不难。据说收藏网站上就有卖的,大约5元人民币一枚。
      ——买一枚受受熏陶吧,比你花钱看一场电影值啊。    
      宋代大概是承平日久,人们有闲心,宋钱的花样比唐钱要多出好几倍来。
      在我们印象中,宋朝好像是个金戈铁马不断的乱世,其实那是《岳飞传》、《杨家将》给我们留下的印象,再有就是豪放派词人营造出来的气氛——他们实在是咽不下这口气。这可以理解。
      其实,宋朝的和平时期比汉唐、魏晋要长得多了。北宋的寿命有166年、南宋有152年,300多年中,“靖康耻”、“烽火扬州路”不过是历史一瞬间。积弱也好,屈辱也好,那是皇室丢了面子,和平在绝大部分时间里却是实实在在的。{分页}
      宋钱的花样繁多,在于大小不一、折价不同、含铜量有差别。
      这里要介绍几个新概念。北宋钱最基准的一种,叫做“小平钱”,也就是一文钱。其余有“折二”、“折三”、“折五”和“当十”,分别为一枚值两文、三文、五文和十文。
      南宋的情况比较特殊,很少铸造唐制标准钱,而是出现了一些稀奇古怪的钱。其中有当百大钱“淳祐通宝”、有根本不是圆钱的“钱牌”,还有“准五百文省”、“准叁百文省”、“临安府行用”等。
      在宋朝的各种年号钱中,含铜量最高的是太祖的“宋元通宝”和太宗的“太平通宝”。
      古代的铜钱,都要掺一定比例的铅和锡。唐朝玄宗时期,铸钱含铜在83%以上,是实打实的好钱。宋钱质量要差得多,北宋含铜约在65%左右,到南宋只有54%,近于“半铜钱”了。
      宋朝商品经济发达,对货币数量要求也就多。北宋共有27个钱监,分布在各路(州府之上的一级行政单位,有点像后来的省),每年都卯足了劲儿铸钱,从北宋中期的熙宁年间往后,保持在每年五六百万贯左右,到北宋后期铸造量减半。这流水一样的钱投放到流通中,总量相当可观。所以,我国地下出土的古钱以宋钱为最多,其中又以北宋的钱为多。
      这么多的钱,可还是不够用,因此宋朝有官定的“省陌”制度,规定以77文为一百钱。在记账的时候,要是钱是“省陌”的,就在钱数后面加一个“省”字,要是“足陌”的,就加一个“足”字,免得有人做手脚。
      官方如此,民间则各有各的习惯。多少文钱当百,各地不同,只要老百姓认可就行。  
     
    你要是到了宋朝十有八九要减肥
        有人也许看出了点门道:宋朝似乎不像前朝,这个王朝挺有市场经济意识,放开了手铸钱,可是钱币为何还是不够用?
      这是因为:宋朝的商业实在是太繁荣了。那时有个人叫孟元老,在南宋高宗时写了一部《东京梦华录》,回忆北宋东京汴梁的繁华,看得人要流口水。
      他笔下汴梁的“州桥夜市”,光看文字就叫人食欲大振——晚上一整条街都是美食,当街就有卖水饭、熏肉和肉脯的。一家名叫“王楼前”的店,有卖獾子、野狐、鸡肉的;一家名叫“梅家鹿”的店,有卖家鹅、鸭、鸡、兔、肚肺、鳝鱼、包子、鸡皮、腰肾、鸡杂的,每一包不过15文。
      那时的吃食,冬夏两季有不同的品种。夏天天热,就有清凉开胃的,比如麻饮细粉、麻腐鸡皮、素签沙糖、冰雪冷圆子、水晶皂儿、生流水木瓜、药木瓜、鸡头穰砂糖、绿豆、甘草冰雪凉水、荔枝膏、广芥瓜儿、咸菜、杏片、梅子姜、莴笋、芥辣瓜儿、细料骨朵儿、香糖果子、间道糖荔枝、越梅、紫苏膏、金丝党梅、香振儿。
      这都是些啥东西?我也不知道,只能望文生义、边看古书边流口水而已。
      冬天也有冬天的美味,多以热气腾腾的肉类为主。有盘兔、旋炙猪肉皮、野鸭肉、滴酥水晶鲑、煎夹子、猪内脏。这些都叫“杂嚼”,算是夜宵吧,一直到三更时分才撤摊……
      作为宋朝的臣民,大概十个有八个要减肥才行。  
      我一向认为我们民族不光是会赚钱,同时也是个有悠久传统的美食民族。这样说当然有根据——我们引以为自豪的商代青铜鼎,就是老祖先们用来炖肉的。
      《东京梦华录》里说,宋代的酒楼,那时堪称壮丽。那时候京师所有的酒楼,都用彩绸扎起大门迎客。一到晚上,灯火辉煌,上下相照。酒楼入口处,一般都有浓妆妓女好几百人,聚在走廊上,等待酒客呼唤。你要是走到九桥门外,只见彩楼相对,绣旗相招,遮天蔽日。
      全城有头有脸的知名酒楼,共有72家。其余小型的,都叫“脚店”,不计其数。无论风雨寒暑,白昼通宵,家家都是热闹喧天。
      孟元老说,那时汴京有各式各样的手工作坊,叫做“大小货行”,包括碾玉作、腰带作、裁缝作、箍桶作、香烛作、冥器作、果子行、鱼行、肉行、花行等等,说有360行,决不夸张。到底有说少行业?孟先生承认,他自己数不过来。
      按宋朝人习惯,许多经营范围相同的店铺,聚集在一处,就叫做“行”。这个叫法,在南唐时就开始有了,卖肉的市场叫“肉行”,卖花的市场叫“花行”;那么,卖银器的地方呢?想不到吧——就叫“银行”。
      这是“银行”一词在中国的最早出处,当然跟现代意义上的银行不是一码事。
      中国最早的行业协会——“团行”,就出现在行业高度发达的宋朝。
      我们现在常说的“同行”、“同业”、“行市”、“行会”之类的词汇,也是产生在那时候。
      那时候的汴京市领导,似乎很开通:做小买卖嘛,方便群众,就让他们随便做去。有税收,但是没有城管。
      连宋徽宗这样的花花公子,对首都外来人口如何谋生的问题也很关心。那时一遇兵祸灾年,就有大批难民涌入京师,京师居民就教他们如何蒸馒头、烙大饼,好摆摊赚钱。宋徽宗知道了,对京师的民风淳朴大为赞赏,专门下诏表扬。
      那时候的汴梁城,是全世界最宜居的城市。随处可见沿街叫卖的小贩和提供劳务的散工。你养马,就有人为你切草;你养狗,就有人为你准备酒糟;你养猫,就有人为你提供猫食和小鱼。你要是想买东西,连大门都不用出,每天都有无数小商贩到你家门口探头探脑。有叫卖羊肉、头肚、腰子、白肠、鹑兔鱼虾、退毛鸡鸭、蛤蜊、螃蟹、香药果子、散糖果子的;也有叫卖首饰、衣服、家用铜铁器、衣箱、瓷器的。
      还有上门提供劳务的民工,除了掌鞋、补帽子、打钗环、换扇子柄的,还有扛着大斧为人砍柴的、担水出卖的、给人打井的、淘井的、洗毡的。这些行当,叫做“诸色杂卖”,种类之多,不胜枚举。当然,那年头也有红灯区,汴京人习惯上叫做“院街”。就介绍到这儿吧,不然收不住笔了。无怪乎余秋雨大师愿意做宋朝人,这种好日子,谁不愿意过?
      要过上这样繁花似锦的好日子,钱不多,行吗?
      宋朝,显然是个需要减肥的大胖子。可是,它的货币情况怎么样呢?
      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创始人威廉·配第(Willia mpetty1623-1687)说:“货币不过是国家的脂肪,如过多,就会使国家不那么灵活行事;如其过少,也会使国家发生毛病。”
      宋朝就有大毛病。  
        
    宋朝实行“货币特区”政策
      宋朝虽然一开国疆域就比前代小,但毕竟还是个统一大国。可是这个统一大国的货币流通,却出现了奇特的“割据”状态,后人难以想象。
      宋初曾对钱币进行过规范,禁止使用小恶钱和铁钱,结束了五代留下来的钱币混乱。这一整顿,力度不可谓不小,但有两个地区例外。其中一个是四川,在宋朝开国后这里仍然流通铁钱。
      在五代时,蜀地的老百姓用惯了“后蜀”的铁钱。宋朝平蜀后,为了照顾当地民俗,对四川的货币实行一国两制,允许铁钱和铜钱同时使用。当时官方规定,铜钱一当铁钱十,但是铁钱一直在贬值。后来外地商人入川,一文铜钱就可以兑换到铁钱十四。
      这样,就会出现一些问题。
      由于铜钱与铁钱的比值在变动,有人就会钻空子,通过两种钱的兑换牟利。而且铜铁两钱的比值太悬殊,铜钱也会迅速从四川流失到境外去。另外,有的不法分子看到铜钱值钱,就到处剜佛像、毁铜器、盗古墓,获取铜料后,大肆盗铸。
      为了防止货币双轨制带来的混乱,朝廷就干脆禁止铜钱入川,在四川征税也不收铜钱,于是四川就成了清一色的“铁钱专用区”。你们既然喜欢用铁的,就用吧。不过,这铁钱可不能带出四川使用。
      朝廷后来在四川专设了铁钱监,给四川群众供应铁钱。到宋神宗的末年(1080年左右),大宋的铁钱监一共有9个,铸钱共计近89万贯。铁钱成了地区货币,四川成了“铁钱特区”。
      中央政府允许铁钱在某区域大面积流通,这在中国历史上还是第一次。
      宋真宗景德二年(1005年),又在四川新铸了大铁钱“景德元宝”,当铜钱一,当铁钱十。这种大铁钱,个头儿很大,每一贯重25斤8两。一个人腰上只要是缠上一贯,走路就很费劲,更别说十贯八贯、千贯万贯了。
      大铁钱一出来,又有好戏看了。
      说实在的,一部古代的金融货币史,就是朝廷和民间人士的斗智史。当时政府的想法是,与铜钱相比,铁钱就算再重,铸造成本也还是低。铸大铁钱,一个当你十个,政府当然获利甚多。同时大铁钱用料多,民间仿制不划算,因此也就用不着担心盗铸。可是民间不法分子并不傻,这种大铁钱一出来,他们又动开了脑筋:这钱个头这么大,假如把它熔铸成别的铁器,岂不更值钱?
      于是造钱黑户们又忙开了,坚持数年如一日地融铁钱,把这种“景德元宝”大半都给融化掉,做成别的器物去卖了。 “景德元宝”流通还不到10年,数量就所剩无几。当局再铸的时候,就只好减重,重量减了一半还多。
      一直到35年后的宋仁宗时期,朝廷才缓过劲来,又开始铸“康定元宝”大铁钱,重量又恢复到跟原来差不多了。
      ——究竟道高,还是魔高?
      历史从来就没有固定答案。
      此外宋朝还有一个流通铁钱的地方,那就是陕西。
      陕西原本是铜钱流通地区,跟铁钱一点瓜葛也没有。可是到了宋仁宗时期(1041年左右),大宋跟西夏有了边境战事。朝廷为了筹措战费,就打起了歪主意,在陕西的近邻河东(今山西)铸了“庆历重宝”大铁钱,一当十。
      这种铁钱,只限在陕西流通,和原有的铜钱一起使用。
      陕西老百姓从此倒了霉,被朝廷搜刮了一遍又一遍。政府后来又铸了“庆历重宝”当十铜钱、铁小平钱各一种,都是供陕西专用。加上原有的制式通宝钱,陕西就有了四种不同的钱,币制混乱不堪。
      后来,有一些铁小平钱也流到了河东,使河东也成了铜铁钱兼用地区。
      这样一来,在大宋地面上,就出现了货币流通的“割据”局面,大部分地区流通铜钱,四川流通铁钱,陕西铜铁钱兼用。
      宋朝对钱币使用有严厉的法律,在这三个区域之间,不得越界私带铜铁钱,私带两贯就要判徒刑一年,私带三贯的话,脑袋就要搬家了,尸首还要当街示众。川陕地区使用的铁钱,原本价值就不高,政府还老是在出大钱,人们对铁钱的信誉更加疑虑。稍有风吹草动,就人心惶惶,以为铁钱马上要被废止了。
      仁宗至和年间(1054年左右),四川地方上试验了几年纸币很有成效,长安有个叫毋湜的官员想出风头,就上书建议朝廷取消陕西用的铁钱,干脆也用纸币得了。
      朝廷没采纳这个建议,但是消息不知怎么的传开了。
      陕西的老百姓顿时慌了神,都争先恐后抛出铁钱,抢购日用品——这破铁钱,过期就要作废,还留着干什么?
      可是商家也不是冤大头,都坚决不收铁钱。一时间长安城内惶恐不安,百姓议论纷纷。好多店铺见势不妙,就上了门板,愿怎么的就怎么的,生意我不做了。
      陕西出现乱局,朝廷忧心忡忡,众朝臣就请求宰相文彦博采取非常措施,制止混乱。但是文彦博不同意——不成,政府越说往东走,老百姓就越往西跑,这是有过教训的。
      他心生一计,召来了一些丝绢行业的商人,拿出家中数百匹绢卖给他们,且特别交代,只收铁钱,不要铜钱。消息传出,陕西民众知道铁钱不会废了,人心大定,商店也恢复了营业——这就是文彦博老先生著名的“铁钱回春”故事,史有明载,绝非传说。据说后来秦桧也向他学了这一手。
      文彦博,是北宋一代名相。从小就聪慧过人,也像司马光那样砸过缸。他先后伺候过仁宗、英宗、神宗、哲宗四个皇帝,出将入相50年,在中国历史上也是罕见的,史称:“公忠直亮,临事果断,皆有大臣之风”。
      北宋人民摊上了这样一个聪明果断的宰相,真是大幸福。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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