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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罗永浩:倒闭包治百病

  • 责任编辑:新商业 来源: 中国商业期刊 2022-07-03 12:53:03
  •   锤子科技创始人

      VR的本质更像游戏主机

      交个朋友从成立第一天,我和主播几乎都在说“我们交个朋友直播间”,而不是“罗永浩直播间”,各个渠道的传播也是这样配套进行的。管理层每个人都知道,我差不多还完债就会离开,他们这两年多一直都要考虑,那块业务将来老罗不在了要怎么做,过程中几乎都找到了合理可行的解决方案。

      此前,我们直播间的名字正式从“罗永浩”调整为“交个朋友直播间”,并且发布了公告。未来几年,我还是会每个月给他们做几场直播,从业务上并不是必需的,只是管理层不想让投资人担心而已。每个季度我也会参加一次公司的重要会议,但具体业务上完全离开了。

      过去半年多,我把自己的直播时长控制到总直播时长的3%以内,但销售收入和利润整体还在增长,这在全靠大网红、大主播支撑销售的直播电商行业应该是绝无仅有的。由于种种原因,这个行业的大部分机构只会做个人品牌,不会做公司品牌,这次算是成功的转型尝试。

      几乎从确定锤子科技失败的当天开始,我就在想还完债回来做什么,还债过程中很多具体的工作都容易触发负面情绪,每天能抽空想想这些很治愈。这三年,我和几个合伙人聊到最后,只有两个方向是真正感兴趣并愿意投入后半辈子去做的,一个是电动汽车,另一个是下一代计算平台。

      电动汽车不像手机,有特别成熟的代工,从启动到基本弄明白开始量产至少要五六年,资金要求也大很多倍。这三年,除了造车新势力那三家,很多超级重量级的选手也都陆续进场。我们综合估算了难度和时间窗口,觉得已经来不及了,最后很自然选择了AR(增强现实)。

      有些人觉得VR(虚拟现实)是下一代平台,还弄出“元宇宙”的概念来讲一些宏大的故事,而我们认为VR的本质更像游戏主机。三大游戏主机的全球年销量是5000万部左右,就算VR多了社交属性,一年卖一两亿部也就到头了,它可能是史上最畅销的游戏机。全世界同时持有量几十亿,每年能卖十来亿部设备的,才能叫下一代计算平台。我们相信AR就是下一代计算平台,这在科技界很大程度上也是共识,并不是我们的创见。

      做手机因为时机晚了,处处都很被动

      选择AR一个很重要的因素是,时间窗口对我们这个级别的团队来说特别好。大的科技公司基本上没有all in AR的,唯一号称重兵做AR的只有苹果。但从供应链了解的信息来看,苹果做的是AR兼VR的XR设备。国内的华、米、O、V 也因为各种原因没有正式启动,或者至少不会很快大规模投入AR。如果一两年内VR就能大规模商业化,科技巨头很快都冲进来,创业公司就很难有机会了。我当年做手机,就是因为时机晚了,处处都很被动。

      另一方面,目前全球范围内创业公司全情投入AR的几乎都是一两百人的小团队。以这样小的规模去做,也许是融资能力问题,也许是认知问题,但无论如何,一两百人的团队再做十几年,也做不出能用的、可商业化的产品。AR巨大的软硬件工程量摆在那里,至少要几百上千人的规模开发三五年,才能做出一个消费级别的产品。所以,作为一个综合资源比上严重不足、比下严重有余的团队,五年左右的时间窗口和几千人的年工程量是比较合适的。

      全球科技爱好者都期待苹果先推出一个惊艳的AR产品,我相信苹果一定会在硬件或技术参数方面,做出全世界都做不到的某些硬核指标,但我对他们的产品创新基本没什么期待。乔布斯去世后的整整11年,这家公司除了无线耳机做得不错,其他产品几乎是零创新,有些甚至明显退步。为什么全世界都在期待苹果的新产品呢?好像只因为它是全世界最有钱的科技公司吧。

      比起苹果,我有时候会想,在世界的某个角落,也许有一个天才的创业团队终于能拿到足够多的钱,做出惊艳的产品,并取得奇迹般的成功,这才是让我想起来就睡不着的。当然,如果我们做得足够好、足够快,我们也许会成为那个团队。

      我们的硬件团队会每年研发一款工程机,原则上仅限内部开发使用,直到商业化条件和整体环境大致成熟再开售。目前整个行业的硬件水准还无法大规模商业化并成功,比如功耗、发热、重量、续航时间等,离普通消费者能接受、能消费还差得远。那些现在就强行发售产品的公司,一定是卖一部亏一部。行业普遍估计商业化条件会在五年内基本成熟。

      有些团队卖产品是因为对市场条件完全的误判;有些是为了验证一些拿不准的东西;有些是为了给投资人和媒体看,尽量扩大影响力以此获得资源继续发展。我们不存在类似的需求和问题,所以不会急于发售不成熟的产品,过程中亏损也更少。

      至于软件,我们会用几年时间把内建软件以及大量底层设计重构过的操作系统彻底写完,这方面的创新本来就是我们的核心竞争力。

      最后一次创业我会把所有一切都搭进去

      既然下一代计算平台是如此大的机遇,AR产品商业化临近时间点的时候,会有大量有资源的科技巨头冲进来,不管懂不懂智能硬件,不差钱的都会尝试。这些大公司们的竞争,最在乎的不是钱,而是时间。

      科技行业到一个全新领域时,很多产品驱动型的创业公司经常不管团队基因是否合适,总想找到一个天才的技术合伙人,做出全世界都做不到的某种黑科技。他们意识不到,完成巨大的代码量本身就是一个极强的护城河。从这个意义上,只要我们如期完成工程量,就成功了一半。如果过程顺利,再加上一点运气,我们想在AR时代做出一个像2007年的iPhone+iOS一样的产品,成为下一个平台上类似苹果一样的公司。

      坦率讲,要想实现这个目标希望非常渺茫。单纯从产品上,我们非常有把握胜出,但平台级别的战争,小公司即使做出全世界最好的产品,也完全不够。

      没有足够资源的团队,几乎可以肯定会死在半路。这些年我们也会聊,假使2007年发布iPhone的不是已经几百、上千亿美元市值的苹果公司,而是一家几百人或一两千人的中小企业,会是什么结果?最合理的猜测是,大概率会被其他巨头通过抄袭、挖人、垄断特定资源,以及启动流氓专利诉讼等一系列手段碾压致死。还有一个很大可能是被大公司收购。

      如果做不成,我们还有高度可行的B 计划:如果拼不过资源,无法独立成事,我们也不介意被一家有足够资源的大公司投资、控股或收购,再把做好的软件和OS开源,做成一个类似安卓的东西。

      如果运气实在差,再退而求其次,也有很大的机会做成华、米、O、V这样的智能硬件产品公司。毕竟这次我们比多数有实力的同行早启动了好几年。

      过程肯定充满凶险,但我们坚信,这五年里AR一定还有至少一个超级低迷的时期,以至于全世界的投资人都对AR项目唯恐避之不及。

      我们几个创始合伙人都经历过创业和倒闭,有的还不止一次,如果出现客观困难,不会像当年那样因为下不了狠心错失公司自救的机会。比如管理层该减薪就马上减,公司该大规模裁员就马上裁。所有合伙人也都会真金白银地自己掏钱投进公司。万一出现最艰难的情况,靠自己的钱也能维持团队减小规模后继续走下去,支撑到出现转机的时刻。

      无论如何,这应该是我最后一次创业,我会把我所有的一切都搭进去,相信也一定会给这个世界留下一些东西。

      产品经理型创业者最容易犯的错

      倒闭包治百病。创业者一定要至少倒闭一两次,否则不会真正成长。我常想,手机业务要是早两年倒闭就好了,这样就不用欠那么多债,害那么多供应链朋友和投资人,转型也会相对轻松,很可能这会儿正在做电动汽车,那也是很幸福的。

      当初苦苦支撑,除了打心眼儿里热爱手机、热爱软硬件一体的平台级产品,不想让锤友们失望之外,应该也有一部分是幼稚的、没有必要的面子和好胜心。比如潜意识里太拿自己当回事,不能面对一个干脆直接的失败。其实只要能把事情做成,企业家的自我价值感没必要那么强大,当然没有也不行,关键要理性和平衡。

      我很早就知道这个道理,但是学会不做没必要的较劲是在倒闭以后。倒闭最大的好处是,它没有回旋余地,没有借口,不存在微倒闭、半倒闭、百分之七十的倒闭这样的中间状态。倒闭就是硬邦邦的、百分之百的纯倒闭,特别提神。

      锤子科技中期开始,有几个知名投资人特别看好我们的产品和市场营销能力。几次劝说,如果你愿意转型,做什么我们都考虑投你,但不要再做手机了,时机过去了,再做只会害人害己。我说,怎么就害人害己了?我们手机做得这么好,怎么可能不行?

      2016年,还有一个产品出身的科技大佬一度想收购我们,总找我聊天,他以自己的血泪经验给我忠告,我们这种产品经理型的创业者,最容易犯的错误就是不信机遇,不信风口,总觉得自己产品比别人的厉害,晚出来也一样会置对方于死地,但真实的商业世界不是这样运转的。

      当时我听了非常触动,也明白道理肯定是这样,但一回到公司,下意识地还是不甘心。然后不由自主地想一些历史上最极端、最罕见的个例,总觉得他们能创造奇迹,我为什么不行?这些执念,或者说臭毛病,一倒闭就全治好了。

      锤子科技的财务VP之前在新东方干过,有一次她问我:老罗,你看新东方那么多年纪轻轻的名师,当年好像比绝大多数同龄人都优秀好几倍,后来也都出去创业了,但成功率却非常低,你有没有想过是什么原因?我说,好像确实是这样,但我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她说,如果一个人少年得志,二十多岁就比同龄人多赚很多倍的钱,而且有大批同龄人成为他的铁杆粉丝,这个人有可能年纪轻轻就在心理上形成一个过于强大的自我,认为无论做什么,只要我登高一呼,就有无数人愿意追随。事实也确实如此。

      这样的人创业,很容易招一堆小兄弟一起干。而那些年轻时没这种条件但依然聪明能干的人,创业时就会到处找跟自己一样强、甚至比自己还强的人一起做事。第二种人创业成功的概率通常会高于第一种人。

      我当时听了很震撼,很有点醍醐灌顶的意思。

      这个总结特别适用于我。锤子科技初期,几乎全都是小兄弟。那时候唐岩跟我说,你一定要保证团队里有几个有分量的、真正意义上的合伙人。他们敢跟你拍桌子,而你会重视、会担心。如果他们一拍桌子你就让他们滚蛋,这个团队的天花板也就是你了,公司很难再上几个台阶。

      但因为我认识不深刻,重视不足,锤子科技足足做了四年,才开始有几个重量级的合伙人加入。他们比我的薪资高几倍,一个人就能撑起整个部门。第一次有人争论跟我拍桌子时,我坐在那儿仔细想了想,实在是不敢让他滚蛋,只好忍了。这时候开始,公司管理团队就健康多了,但毕竟还是做得晚了。

      现在AR公司的这几个创始合伙人,分量都很重,这样除了公司更强大,主观感受上也挺幸福。

      外界对锤子的误解太多了,但现在这些都不重要了。商业世界,一直都是认知大于真相,真相怎么样并不重要,大家对你公司和品牌的认知才重要。何况这些误解和认知偏差,基本也都是我自己的不专业造成的。

      做锤子科技时,因为我个人的影响力,为公司做了很多其他创业者很难做到的事情,比如在市场营销和公共传播方面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但这种个人影响力的好处,为公司加了多少分,相应地也就因为我性格方面的缺点,减了多少分。

      我生性顽劣、口无遮拦,有攻击型人格,做了企业负责人以后也经常约束不好自己,为公司惹了很多没必要的麻烦。如果算总账的话,甚至说不清我的个人影响力对公司整体上是加分还是减分。

      再加上我有比较严重的社恐,多年来虽然在公众平台上异常活跃,但如果可能,还是特别希望过几年安静的生活。这个需求通常对有公众影响力的创业者来讲是比较奢侈的。

      很少有本来具备公众影响力的个人能靠着这种个人影响力把企业做得很大。通常个人影响力对创业的帮助也就是早期品牌热启动之类的作用,最终做成优秀企业,还是靠作为企业家的综合能力。

      我当年因为“老罗语录”莫名其妙地出了名,回想起来,出名给我带来的快乐大部分好像都在头半年。跟朋友们出去吃饭,跑过来一个清秀的女孩子要求签个名、合个影,我也有过虚荣心上的很大满足。再比如,到一个陌生的城市,因故想找个可信的当地人请教一些问题,网上发个帖就有很多热心朋友帮忙,这些都给我带来过非常明确的快乐。

      但这个过程很短暂,后来基本上就都是烦恼和困扰为主了。当然这也可能是我自己的问题,我有比较严重的社恐,那些喜欢到处结交新朋友的人,成名后应该挺幸福的。

      “真还传”

      是一个远超契约精神的正面案例

      到现在,已发生的直接债务还剩不到一个亿,按计划本来今年3月底前就该全还完了,但因为去年年底又出了些意外纠纷,全还完要到11月前后。为了不错过再创业的时间窗口,尽快启动新公司的工作,我跟交个朋友签了个长约。交个朋友接下来帮我按月稳定地还完剩余债务,我把本来要再用半年多为交个朋友所做的工作,摊到未来几年里逐步完成。这样在时间精力上不会耽误新公司的工作,这也是之前传闻中所谓“天价分手费”的背景。未来锤子科技可能还会有一些目前法律上尚未发生的债务,到时候我也会和交个朋友按类似的方式处理。

      当初我决定把全部债务还完,有以下几个主要原因。

      1.彻底梳理债务时,发现一些我们欠了债的小企业几乎比我们还困难,如果债务还不上,他们很可能出现严重的财务危机,甚至可能倒闭,后来的实际操作中,这些企业也是尽量优先还的;

      2.有些合作伙伴在之前那几年为我们提供了超出“公事公办”、超出“在商言商”的厚道帮助,这种情义上的亏欠,很难用法律上的“破产清算后就两清了”来说服自己;

      3.我想着迟早还要回来做智能硬件,还要跟其中的很多供应商朋友做生意,我实在不知道如果让他们遭受了这些损失,未来如何面对他们谈合作;

      4.当然,说不清到底算幼稚还是算古典情怀的个人英雄主义,或多或少也是个原因,但一定不是最主要的原因。

      当时,债主公司很多朋友们需要我有个公开的说法,以便他们跟上层交代,所以我们决定不破产清算而是还债之后就把这事公布了。加上录脱口秀大会,我也没说过几次,倒是有大量媒体说了几十轮、上百轮,甚至不跟我们确认,就好几次急急忙忙替我宣布“债务已经还完了”,导致我们不得不多次辟谣。在传播中客观上导致了“太高调”的印象。

      其实基于现代公司法,无论在哪个现代国家,还这个债都肯定不是天经地义的。这些债务里,我自己签过个人无限担保责任的不到15%,剩下的都是公司债务,公司破产清算就不用还了,这就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意思。所以“真还传”不是一个遵守契约精神的正面案例,而是一个远远超出契约精神的正面案例。

      从另一个角度看,作为企业家,这是不是最优选择、是不是值得推广,我其实没有确定的答案,我也不觉得有唯一正确的答案。很多因欠债维持不下去的创业者,选择了合法破产清算,再次创业时,基于情感和道义,给债主和投资人发了些股份,新公司做成了,同样皆大欢喜。所以有时候我也会想,是不是当初应该直接再创业去做科技公司,然后给债主朋友们发一些新公司的股票会更好?但这个问题的答案已经不重要了,毕竟这事儿都快结束了。

      所有正常依法破产清算的失败企业和企业家都不应该被批评谴责、嘲弄挖苦。企业家是推动经济繁荣、社会进步的中坚力量,即使是失败的企业家,只要遵守规则,没做主观恶意的事,也应当得到基本的尊重,这是文明社会的基本价值观。就像我们不该嘲笑失败的运动员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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